千垛镇刘家沟村危房改造名为招标,实着内定承包方
JackWoo
大家好: 2020年4月16日,兴化市千垛镇项目编号321281110N20030013的现场招标会,共三个标段: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二有我和另一方报名,现场通过协商采取摇号方式,摇大号者中标,我以大号标底价中标。 因标段一和标段三的标底价分别下降20%,18%,价格比较低,再开税票,再押质保金,本身利润比较小,所以就我一方报名。而标段一直接作为流标处理,标段三直接定我中标。时隔一个月,标段一再没有通过招标,也没有通过任何形式通知,千垛镇刘家沟村也没有通过村名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目前直接内定另一方施工。 得知这一情况,我第一时间找到刘家沟村村支书房根龙,获知:由于时间比较紧,就不招标,由负责这一片区的千垛镇人武部张金玉副部长定。 这次直接以65000元的控制价施工,比上次标底价53340元高出20%多,而且还不要开3.41%税票。这样的价格,按原有报价施工,只要是施工单位或个人,没有哪一个会不做的!决策者凭什么依据来内定他???他有别人无可取代的条件?还是和决策者是有裙带关系还是利益往来,不可而知?一个连标段一都没有参加报名的人,居然会被直接内定。而报名的一方岂不是走个过场吗?难道就仅仅凭时间紧,就可以作为内定的理由?价格还高出20%多?还不用开税票?这里面的差价就高达15000元左右!最后是由谁来买单?是决策者个人还是政府!!!难道30天的时间不够再招标一次?还是有人有意而为之:招标价放很低,最后做流标处理,后期没有任何形式的消息,时间一长,再找出一个不算合格的理由,让内定方顺其自然直接以高价获得。一个53340元的农村小标底,直接就加15000元左右,至于其他呢,可想而知,令人发指! 而标段三开会决定和我看到的做工标准与正式合同规定的并不一致,按照之前的预算有10%左右的利润,但如果按之后合同规定施工,直接亏本,还要垫资,请问谁还愿意去做!以后的招标谁还会去参加,这与阳光政策背道而驰。最后还成为之前的一人报名一人中标或直接走老路子——村里工程直接规定让谁来做,谁就来做吗? 虽说村一级是自治组织,但也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的,就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是某些干部的一言堂,更不是充当利益保护伞的借口。在其位、就要谋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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