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剑指苍穹 于 2025-3-30 21:25 编辑
尊敬的陈锋剑书记、邵剑峰市长: 2024年6月1日荻垛镇幸福路59号住户发生违建行为,本人于当日向荻垛镇负责此项工作的副镇长、党委委员李凯同志进行了举报。 执法大队给违建户先后三次下发了整改通知单,后出动大队人马进行执法,中途不了了之。后期李凯同志直接回复我此违建他管不了。 截止目前,我采取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向多部门反映,遭受了“踢皮球”的经历。近期线上向泰州市信访局发出诉求,泰州信访局把问题转交兴化信访局,兴化信访局同时把问题转交了兴化市荻垛镇、兴化市自规局、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荻垛镇以“该违建处于集镇规划区”为由,拒绝受理。
兴化市自规局以“我局不具有履行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法定职责”为由,拒绝受理。(抄送时间2025-3-17 08:45:36)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自兴化市信访局抄送至今,未有任何答复。(抄送时间2025-3-17 08:45:48)
荻垛的这起违建,从2024年6月1日的初次举报,至今过去了整整10个月之久,为何没有一个部门勇于站出来说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
反而,目前涉及的部门都找出冠冕堂皇的理由推脱,说不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
陈书记、邵市长:
荻垛镇是不是兴化的法外之地?!
乡镇违建是不是真的无人可管?!
合理的举报需要向不法低头?!
我大兴化的违建,已经到了“有法不依”、“无人可管”的地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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