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江苏电价政策进一步优化请抓紧申请
日前,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同一设区市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人户分离”家庭也可以办理“一户多人口”用电业务。这一政策的调整,将为多人口家庭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 “一户多人口” 用电优惠办理条件的放宽 意味着 如果一个家庭有 5口人或以上每人户籍都在同一个设区市实际住在一起但户口不在一起现在也可以申请“一户多人口”用电优惠
新政策能为居民省下多少钱?
据介绍,此次政策调整将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带来一定的电费节省,实际用电情况不同,节省程度也不同。以全年用电量超过6000度的家庭为例,全年可节省电费约360元。 “一户多人口”是为了减轻多人口家庭的电费负担,针对多人口家庭推出的电费优惠政策。
01适用范围
(1)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人口数量达到一定标准; (2)遵循“一户一表”原则。即居民用户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公司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3)未将住宅用于经营活动。02优惠政策
当居住人口满足一定条件时,每月可增加一定额度的阶梯用电量或每月按合表电价执行。
“阶梯电价”及“合表电价”查询路径第一步: 登录网上国网App,首页点击“更多”-“查询”-“信息公开”。
第二步: 进入“信息公开”页面,点击“电价标准”,选择所在地区,点击“居民生活用电电价”或“销售电价表”进行查看。
申请要准备什么资料呢?↓↓↓
广大居民用户可在营业网点、“网上国网”APP等渠道申请办理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2021年2月,江苏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106号)。结合政策执行实际,进一步优化有关措施,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一户多人口”人数认定依据
在苏发改价格发〔2021〕106号文件规定的“一户多人口”人数认定依据的基础上,对在同一设区市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人户分离”人员,房屋产权人可提供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或以《居民户口簿》登记的“本市(县)其他住址”(实际居住地)作为认定依据,执行江苏省“一户多人口”增加用电基数政策。每位居民用户同时期只能在一个住址申请办理,不能同时在多个住址重复办理。
二、明确“一户多人口”人数认定业务办理要求
居民用户应如实申报实际用电的居住人口,当居住人口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申报调整。上述政策自“一户多人口”增加用电基数业务(下同)办理成功的当月起执行,其中:全部居住人口以《居民户口簿》为依据办理的,长期有效;以《江苏省居住证》、流动人口登记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实际居住证明为依据办理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前,居民用户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停止执行。停止执行后,需重新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自重新办理成功的当月起再次生效,执行相应政策。
省电力公司应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完善申请办理细则,为广大居民用户提供营业网点、“网上国网”APP等多种申请办理渠道;通过营业网点、“网上国网”APP、“国网江苏电力”公众号等加大政策和申请办理方式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营业网点窗口服务人员和95598热线接线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宣传解释,确保执行到位;加快与公安部门建立人口数据互联互通,逐步简化办理手续、优化办理服务,最大程度方便居民用户的业务办理。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2025年2月1日起执行。其余事项仍按苏发改价格发〔2021〕106号文件执行。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其余有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按国家政策执行。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可结合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人数认定依据,适时优化阶梯水价和阶梯气价相关措施,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江苏省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