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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陶存山讲述兴化市人防案证据形成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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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 09: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
兴化市人防案证据形成过程
陈述人:陶存山
    2007年初,兴化市纪委王建林等两人到泰州红旗农场办公室,通过农场纪委小张打电话给我,让我过去。我立即过去了,到了以后,他们就向我了解人防工程情况,问我跟工程上的有关人有没有经济来往。问的时候,小张(张俭)在场,当时我就向他们表态,我这个工程是三次转包的工程,我没有和任何人有经济往来,而且这个工程我亏了二十几万。(当时工程已经决算出来,这个工程接到手做时就晓得亏损,我曾向兴化人防办提出不做,要求他们将押金退还给我,他们没肯。)。兴化纪委的人要我陪他们到兴化去调查,我说要调查就在这里调查,我不可能到兴化去的,除非你拿手拷来带我,因为我没有任何经济上的问题,所以说,我不害怕。见面大约二十分钟,然后我就走了。接着农场小张带他们去吃晚饭,吃晚饭时,小张又打电话给我,王建林用小张的手机对我说,要我跟他们去兴化,我没有理他们。
   大约过了几天,好象是2007年元月18日,我在泰州春兰宾馆吃喜酒,他们通过海陵公安局用手机定位找到我,当时公安局来了四五个人,在我散席后,把我带到海陵公安局。等了个把小时,兴化公安局来人,把我带到兴化,送到恒达宾馆。兴化纪委关了我八天八夜。一进去,王建林就对我说:你很牛B嘛,我们请不动你呀,看看到底是谁牛?!他们实行三班轮流审问,开始每班两个人,到了第五天,每班改为三人。八天八夜,只有到第四天让我迷糊了一会,其他时间,让我坐在方凳子上。不许打磕睡,要求坐正。他们要求我交待人防工程向有关人行贿的事。在我清醒时,我对他们讲,我没有向任何人行贿,他们根本不相信。后来,到了第四天时,他们告诉我沈文学已经说出来了,我说不可能,因为我没有给沈文学送过钱。我就问他们沈文学说我送他多少钱?他们说,你说呢?我问他们沈文学说是一千还是两千?他们说,只有这点钱找你干什么?然后我问他们到底沈文学说我送他多少钱?开始他们不说。我猜五千,他们说不是,我再猜两万,他们说不是,直到猜到十万,他们才点头。当时我就吓呆了,沈文学怎么说得出来的,我根本就没送过钱给他。在他们的诱导下,加之一直没有睡眠,我就瞎猜,整个猜的过程持续半小时左右。猜的十万元数额得到他们认可后,他们让我到床上迷糊了一会,后来更加糊涂了。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感觉精神崩溃了一样,什么都不晓得。然后他们就叫我做材料,要我说具体送钱细节,我就根据他们告诉我的数额结合我到沈文学家送酒的情节编出向沈文学行贿的细节,让人看起来就象真的发生过一样。然后他们就让我在材料上签字。在做好向沈文学行贿的笔录后(大约四天四夜后),他们又将审讯人员由两人一班调整为三人一班。给我灌输向人防工程其他人送钱的框框。要我继续交待向其他人行贿的情况。当时我向他们表态,我没有向其他人送钱了。然后蔡剑就跟我说,这个工程涉及人员共计就一桌人,让我好好想。我说我没有送哪个送过钱。然后他们就给我出谋划策,给我排名单。就从财政局局长开始问,问我可认识,我说我不认识。问我可认识王彩明、薛启华,我说我认得,然后就问我在人防上还认识哪些人,我说认识董高波、周定安、小陈(陈凤俊)、监理老王、小顾,还有永诚事务所的小徐。然后就要我好好想,怎么说,我说我说不出。为这个事件,他们和我纠缠了好长时间,然后他们就要我讲怎么向这些人送钱,当时我头脑也不做主了,他们要我怎么说,我就顺他们的意图瞎编。我就根据平时跟他们接触送酒的情节,将送钱的事添加上去。我编成送一千,他们就不认可。他们说这点钱,我们花了这么多时间,人力物力,你和我们开什么玩笑。然后就添加到三千、五千、成万,他们才认可。送钱的时间都是我根据他们的意图我想像出来的,数额也是我瞎编的,实际情况我没有向任何人送过钱,只给他们送过我自己做的鹿血酒,成本头二十元。在他们的要求下,我就将送酒的过程说成是送钱的过程。我对他们说,这样瞎说,不是陷害人家吗。他们说,跟你没有关系,把你自己保护好就行了。就这样,他们让我在瞎说的材料上签字画押,形成了所谓铁的事实,让我无法反悔。他们还威胁我:如果我反悔,就让我将人防工程多算的款退回(事实上我人防工程根本没有多算什么款项),而且还要承担后果,追究我的行贿责任。行贿的所有材料做了两天,回来之前,王建林等人还对我进行录像,并要我在录像中表态:说反映的情况都是事实。王建林私下里威胁我,出去以后不准跟任何人联系,说所有人的手机都被监控。当时我很相信他们所说的话,不敢将瞎编送钱的事告诉当事人。在恒达宾馆头几天,我拿我儿子向他们赌咒,我说我没有给任何人送过钱,但他们不信,我说我出去后要找律师跟他们打官司,他们说,谁敢帮你打这个官司,谁敢跟共产党斗?加之当时,我以为我瞎编的事,不可能成为事实,所以,也没有太当回事。想不到兴化市纪委是这样办案,肯定将我瞎说的事逼他们承认了,才导致了这特大冤案的发生。这次共关我八天八夜。然后,他们通知我家人到兴化接我,我老婆(前妻)、儿子还有农场人武部戴部长到兴化市政府附近一个单位等我。纪委王建林用车将我从恒达宾馆送到那儿,家人接我回到家中。回到家中,我告诉前妻,我在兴化纪委逼我瞎说送钱的事,我前妻当时非常害怕。由于我家中年底很忙,我就没有太多想这事,认为不会有什么后果。在我笔录做好后快被放出前,他们有人到泰州银行打印我的银行往来帐,发现我说的情况和帐上对不上,他们就问我怎么回事,我当时就对他们讲,这本来就是没有的事情。后来他们问我家里放不放钱,我说家里肯定放点钱,然后他们就说,这样就好办了。然后,就要我说每次送的钱,只要跟银行对不上的,就说是从家里拿的。(对得上的,是我拿钱买材料的,根本没用于行贿)。另外,在恒达宾馆第二天,检察院就有个个子高高的人,大约五十多岁。找我解除通辑令,并按手印。纪委的人当时就说,如果这件事不交待清楚,就不让我回家,他们说,我们纪委办案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关你一年、半年,当时我很紧张,快要过年了,生意主要靠这个时候做,家中要处理的事太多了。
    2007年3月22号上午,兴化检察院和兴化纪委一行七八人,到红旗农场我家中找我,当时我正好在家里,忙着搞建设。看到我家中谈话不方便,他们就让我找个地方。后来我就带他们到京隆宾馆(电器开关厂招待所)会议室。检察院的人对我说,把我在兴化市纪委说的情况来核实一下,我当即对曹局长(曹军)说,我在兴化纪委是瞎说的,向所有人送钱的事都是假的。当时双方都僵持在那里。后来,纪委小陈(陈松)立即给王建林打电话,接通电话后,王建林对我讲:要我配合他们,否则后果自负,我怕兴化纪委再找我麻烦,再把我关起来,当时我家中正在建农庄,我只好配合他们再次做假笔录。检察院的人拿来我在纪委瞎说的材料,再次要我重复一下做笔录,然后签字画押。由于当初是编的,具体内容我也记不清楚,他们就将材料给我看,要我照着说。从早上十点钟左右开始,到下午一点多钟结束。然后我请他们到苏陈一家饭店吃饭,吃了二三百元。
   后来,我得知王彩明、薛启华相继被纪委关起来。我还继续认为,不是事实的事情,不会成为真的。因为他们不可能知道我是怎么编的,没有发生的事怎么对得起来呢。不久,小陈、老周从纪委出来后,找到我。我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然后,就有了向有关部门反映真实情况的材料。(注:材料指寄给省委四套班子、泰州四套班子的《兴化市特大冤案》,导致周定安、陈凤俊被二次双规。)
   2007年5月下旬的一天,我接到兴化检察院曹局长(曹军)电话,电话中曹军说要找我谈话,我没敢理他们,躲到泰州市市区。当天我就住进泰州春兰宾馆,晚上,我接到兴化市委贾春林书记的电话,他问我在哪里,我哄贾书记说我在外地,贾春林说他知道我还在泰州,要我不要躲,要出来面对。他在电话中要我配合他们,我回答说,这个工程我是亏本的,没有向任何人送过钱,而且我拿我儿子向贾春林赌咒。但是,他还是要求我配合兴化检察院做调查。
    第二天,曹军又打电话给我,约我见面谈一下。实际上,又和纪委联合办案,将我带到恒达宾馆,关了我六天六夜。这次审讯我的是检察院的人,检察院的人告诉我,纪委的人就在旁边房间。检察院没有人向我出示过证件,只说是联合办案。检察院和纪委一样的做法:他们两人一班,轮流审讯,不让我睡觉。他们说是和兴化纪委联合办案,不配合他们,就不可能回家,没有时间限制。头三四天的时间,办案人员都被我说得哑口无言。我一直跟他们讲,我没有向任何人送过钱,他们拿我没办法。四天后的晚上,兴化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陆亚平到办案点找我谈话。陆亚平首先代表贾春林书记跟我寒喧了几句,然后就跟我说:老周、小陈他们又承认了,叫我不要硬扛。然后还说,我家中建设正需要我,要我不能在这个地方耗下去。他跟我说,你跟我把这个事情(按原来瞎说)说一下,对你不会有什么影响。然后还对我说:以后如果有人找我麻烦,叫我威胁找的人说,我还要把事情对纪委说得更大一点。陆亚平还要我不要把事情搞得太复杂化,只要按原来的说出来就可以回家。他承诺我,只要一承认送钱的事就立即回家。这次所有送钱笔录都是在2007年5月29日(已经关了我四天四夜没合一下眼的情况下)在兴化恒达宾馆做的。在签字时,我也没注意笔录上的地点。在恒达宾馆被检察院关押期间,我六天六夜一直没有合一下眼,在恒达宾馆做笔录结束后,检察院曹军等人就把我带到兴化检察院会议室,做了录像,录像时要我按照笔录说一遍,在他们的要求下我就看着笔录照说了一遍。录像时,他们就给我前妻打电话,要她带三万元,由于我家中资金紧张,他们才答应带一万元,给我办了取保候审手续。办取保候审手续时,检察院一个瘦科长对我说,要我不要再出尔反尔了、不要再没事找事了。自始至终,检察院的人都没有说过一句要我按事实说话,全是要我不推翻原来在纪委做的假口供。
   过了大约二十天(6月初),检察院反贪局长陆亚平又到农场我家中来过一趟,还有一个女的一起来的,说来玩一下,闲聊几句就走了。
   我被取保回家后,心脏病更加严重了,我和我前妻又两次到贾春林在泰州国泰宾馆对面家中,两次去那里,贾春林书记都不在家,我们告诉贾春林书记的爱人黄丽红我们没有给任何人送过钱,请她转告贾书记。由于冤枉那么多人,我们整天心神不宁。2007年8月22日,我前妻由于此事压力太大服毒自杀,我的身心再次受到极大的伤害。
   我真搞不懂一个没有问题的工程,为什么审计局偏要说成有问题,他们用心何在?一个没有行贿的人为什么偏要逼他说是行贿的,那么多没有受贿的人为何要遭受冤屈,为什么兴化纪委的办案人员要逼我编这些故事?就因为我瞎讲,害了多少家庭,也害死了我老婆,害了我自己。我应该找哪个,谁又该承担这个责任?我整天在痛苦中煎熬,更不敢面对蒙冤者的亲人。
    我写给人防工程受害者的所有证明材料全是真实的,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不能让他们再冤下去了。
                                                   2011年元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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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 10:5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六月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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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2 11: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本帖最后由 做真实的自我w 于 2025-2-2 11:1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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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2 11: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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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2 11: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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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2 11: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本帖最后由 做真实的自我w 于 2025-2-2 11:33 编辑

由一份不怀好意的审计报告,加上审计局部分人员的刻意渲染。兴化市纪委仅仅根据一份审计报告就敢草率立案。采用逼供诱供手段,铸成特大冤案,共有9个人受冤枉(含所谓行贿人)。         兴化市人防工程特大冤案办案流程
  
  1、兴化市审计局向市领导提供带倾向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市纪委有关人员面前,添油加醋渲染人防工程建设中的问题严重性。同时,向纪委提供“可疑”人员名单。
  
  2、纪委正处于两个月已经没有办案的窘境,如获至宝。一方面听信于审计局的别有用心的介绍,一方面想获取政绩。不顾正常办案程序,草率决定立案,将审计局提供的“可疑”人员名单列入调查对象。共计八人:市人防办原副主任沈文学,市人防办人防管理中心原主任周定安、原副主任陈凤俊,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原科长王彩明、原副科长薛启华,永成造价师事务所原副经理徐银华,建达监理工程有限公司顾国民、王宏启。
  
  3、07年元月4号,先对沈文学采取措施(注:没有任何直接证据,仅凭审计报告就怀疑沈,并采取双规措施—可怕),沈文学承受不了双规措施,在纪委逼迫下瞎编了收受人防工程土建老板陶存山10万元。从此,为特大冤案埋下隐患。纪委领导听了办案人员汇报,以为沈文学真收了钱。更坚信审计局报告和汇报的可信度。由此而判断其他人一定也收受了陶存山的钱,于是决定对陶存山采取措施。
  
  4、07年元月18日晚,陶被采取措施后,一直辩白没有送钱给任何人。纪委拿出沈的笔录,逼他就范。并根据怀疑逼迫他说出除沈文学外其他七人收钱情节。陶承受不了酷刑,只好根据他们的要求编造出不存在的送钱情节。纪委领导听汇报后,引起高度重视,决定对其他七人进一步调查。
  
  5、财政局王彩明是第二个被调查对象。07年2月26日,纪委书记单独谈话要求交出“赃款”。王辩白没有收受过任何人钱,被认为不老实。于是07年3月1日,对其采取了37天的双规措施。被诱供、逼供出126600元经济问题。(陶存山47000元、刘永和46600元、智国平35000元)。
  
   6、财政局薛启华是第三个被调查对象。07年2月26日,纪委书记单独谈话要求交出“赃款”。薛辩白没有收受过任何人钱,也被认为不老实。07年3月7日,被泰兴纪委双规22天,严刑拷打,晕死过去数次。薛启华承受不了泰兴纪委办案手段,瞎编了28万,其中就有刘永和30000元、智国平67000元。由于刘永和、智国平从纪委出来后一直替王彩明喊冤,并出具亲笔信,坚决要求司法部门实事求是,并愿意出庭作证。这两人的“行贿”未被认定:理由是:(检察院)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程序进行取证。
  
  注:纪委可能认为财政局二人经济问题远不止陶存山一人,在财政提供近年来的工程项目及老板名单的基础上,对王彩明和薛启华按老板名单进行逼供。薛启华承受不了泰兴纪委办案手段,瞎编了28万。害苦刘永和、智国平,他们二人后来也被采取措施。智国平两次被纪委采取措施,共22天,除被迫承认送薛启华67000元钱外,又被逼迫编出送王彩明35000元。刘永和被采取措施14天(2010春节前还让人看了屁股上被打留下的伤疤),被迫承认送薛启华30000元,又被迫编出送王彩明46600元。此二人送王彩明钱的虚假证言导致对王的双规时间破兴化纪录。
  
  7、07年4月16日,纪委对陈凤俊采取措施,时长6天。陈被迫承认收受陶存山2万元。
  
  8、07年4月20日,纪委对周定安采取措施,时长7天。周被迫承认收受陶存山37000元。
  
  9、07年5月10日左右,人防工程监理顾国民、王宏启分别被纪委采取措施。顾国民受冤曾撞墙以示清白,身体受到严重伤害。被迫承认根本不存在的收受陶存山二万元的情节。王宏启收受陶存山一万元的具体情节见他的口述。
  
  10、陈凤俊、周定安获得自由后,为澄清事实,多次找陶存山了解情况。陶表示,他在纪委是被迫胡说的,根本没有送钱的事。于是陈和周请兴化律师写出真相,要陶向包括省纪委在内的省市县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陈和周也各自写出自己的冤情,向市领导反映。这一举动,触怒兴化纪委。
  
  11、07年5月20日,陈凤俊和周定安第二次被纪委采取措施。在纪委强大攻势下,再次违心承认所谓收受陶存山贿赂的事实。并被戴上“翻供”“串供”的头衔。分别被判缓刑,开除公职。

    12、陶存山由于写出“兴化特大冤案”,反映没有向八人行贿的事实。再次被兴化纪委、检察院采取措施,时长5天6夜。纪委人防案组长王瑞庭和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陆亚平两亲戚联合办案,“同心协力”,陶存山万念俱恢。只能再一次违心向沈文学等八人身上泼上污水。后陶被取保候审一年,交一万元押金,目的是阻止他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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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2 11:4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本帖最后由 做真实的自我w 于 2025-2-2 11:43 编辑

    陈建中就是踏着受冤者及其家人的身体一步步走向升官发财的辉煌道路的,陈建中之流借反腐败之名,却办下特大荒唐冤案。这是对纪委反腐败事业的严重破坏,败坏的是党的反腐败根基!它们放着真正的腐败分子不抓,却被操纵去伤害无辜,并且将错就错。陈建中之流才是党内的败类!是真正的腐败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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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2 11:5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本帖最后由 做真实的自我w 于 2025-2-2 11:53 编辑

关于这次被纪委找去为时代广场人防工程
收贿问题的情况说明
  兴化人防工程受冤人:王宏启
     我是建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职工,于2007年5月10日下午2时多,被我公司夏经理送去纪委。到了纪委就被一个王常委的人带上汽车去城郊的一个旅馆,被带进一个房间,叫缴上手机、打火机及香烟,后进行问话。先叫我把自己的简历及家庭成员情况做一笔录。然后讲:我们直奔主题,请讲与时代广场人防工程土建老板陶存山之间的问题,并讲在这之前已有7人交代收贿数目,你是问题最轻,只要交代清楚,退出钱。我讲我没有和土建老板有一分钱权钱交易。他们叫我再想想,不把问题说清楚别回家。任凭我怎么说没拿一分钱,就是不理解,也不相信我。这时我才知道我的人身自由已受到限制,想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已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唯一方法,只有绝食,才能见到纪委上层领导。我还相信共产党干部会还我一个事实本来的面貌,还我一个清白。他们不让我休息,轮番对我进行审问,非让我按他们的要求把事实说清楚。我说我没有拿一分钱,我冤啊,他们6个人没有听我的。在我绝食到第二天,也就是5月11日下午大约四点钟时,纪委的王常委来到了。问我为什么要绝食,我讲我只有绝食才能见到纪委的领导。王常委的到来使我看到了希望,我向他说明了两点:第一,我没有拿土建老板一分钱;第二,请纪委再次进行核实,这也是对我负责,也对纪委负责。王常委当时讲要向上级汇报,并答应我会再核实的,叫我先吃。这时我吃了一点面条和一个鸡蛋。心情有点激动,以为有希望,有人为我伸张正义。但在我望穿双眼时,从办案人员轮番审问中的言语表露出:他们的所谓的证据是不可能更改的,别抱任何幻想,唯一的希望就是配合他们尽快结案。我急啊,我讲我是当事人,我事实就是没拿一分钱,不管怎么讲都不可能和你们的材料一致。就这样,他们说我是一根筋,问题最小,最顽固。不讲清楚,不管多长时间都别想出去,并拿出陶存山的证人材料,无意中给我看,说就合计一万元。可我没拿,这不冤吗?可我也不能就陷在这里。想想70多岁的父母,还有将要高考的女儿和这几天生病的老婆,还要维持一个下岗后开的小店。天啊!你们知道我有多急啊。我急,家里人也一定急。经过再三思考,唯有先按他们办案人员手里的材料“交代”,我才能走出那里,才能有机会重新伸冤,才能有机会还我清白、公道。经过他们多次提示“分几次,一次多少钱”,我没拿又怎能圆此之事?这其中他们的提示起了一定的效果。就这样“交代”了问题,这时才把手机还给我,并要家人送一万元来才肯放我走。
    当我走出这幢房时,忍不住一阵辛酸,眼泪汪汪地流下来。一万元是我一年的工资啊!365天的劳作,还要不吃不喝,还当受贿钱交上,这冤不冤啊!其名誉受损更无法估量。
    我恳请各级领导能帮我把事实调查清楚,还事实一个本来面貌,还我一个清白。
                                                          王宏启
                                                         200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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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2 11: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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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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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 12:07: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如是事实,触目惊心,令人胆寒。

作为一个旁观者,想说一个题外话。作为同是体制内的人,都出现如此场景,更何况换作普通老百姓维权。

所以,什么是人家正道?只有天地良心。

2025,希望更多当权者有天地良心,有公正之心。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说人话,干人事,守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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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3 08:19: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本帖最后由 做真实的自我w 于 2025-2-3 08:29 编辑

     人防特大荒唐冤案第一份假口供就是陈建中殴打沈文学打出来的!
      2007年元月4日,兴化市纪委找人防办副主任沈文学谈话。在市纪委受到了刑讯逼供:一是纪委陈建中用拳头打他的头、脖子,打得他晕头转向,牙齿被打掉半个。二是要他举一个膀子,坚持不住,陈建中就狠狠的打他,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折磨,而且他还晕过去几次。三是坐飞机,四是站着鼻子靠墙,看来这是最轻的了,整天整夜没有觉睡,站着靠墙都打瞌睡、打呼,小腿子肿得象大腿一样,脚连鞋子根本没法穿。打得最多的是陈建中。差不多28天没有睡一夜觉,他随时都有倒下的可能。纪委的人还扬言说“我们是一级强大的组织,打死你就好象踩死一只蚂蚁一样。你死了我们就说你是心脏病突发。”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已是56岁的小老头,为了保命,就开始瞎说了。瞎说时,也就是写交待材料5千、3千、2千时,陈建中说要加个“0”,不是千,是万,有一次他写了千,没有写万,陈建中就把他写的东西揉成团,摔到他脸上,正好打在眼睛上。纪委办案人员对沈文学说:我们纪委和检察院联合办案,你这个案是翻不了的是铁案,(沈在纪委期间已两次翻案,但两次都遭到了毒打,并两次写了保证书),我们所有的材料全部形成链条,像链条一样的连接。并逼迫说出一连串与工程有着密切相关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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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3 22:49: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人在做天在看,报应迟早会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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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4 08:01: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本帖最后由 做真实的自我w 于 2025-2-4 08:11 编辑

“…但是万万没有想到,我们向上级部门和领导反映纪委办冤假错案的材料,最后还是回到兴化办案人员手里。正如后几天陈建中他们跟我讲的,你们能耐真大,把状告到泰州、告到省里了。跟你这样说吧,就是告到中央、告到胡锦TAO、中纪委那里,最后信还是要一层一层转到我们这里,还是我们来办。中央、省里是不会来人办的,全国各地告状信多着呢,中央能管得了吗?想到家里的亲人,为了能够早日回家,再说也斗不过他们,想想还是低头承认吧,这也是纪委最终需要的结果。”摘自陈风俊讲述从纪委放出等待纪律处分,因为澄清冤屈而被打击报复二次双规时陈建中嚣张跋扈的凶残可耻言行。
    本不会丢饭碗的周定安和陈风俊被二次双规,陈建中等又逼迫他俩做了“翻供串供”笔录,并送入看守所,判了缓刑丢了饭碗。
    它们办冤案,却不允许你澄清,否则罪加一等。
    天已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恶人春风得意,无辜镣铐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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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4 08:02: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本帖最后由 做真实的自我w 于 2025-2-4 08:1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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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执政根基和合法性,就是被陈建中这样的垃圾一点点浸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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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4 10: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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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江苏省纪委举报泰州市纪委原书记陈国华违反不得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组织的控告信
2023.6.18
    2007年,兴化市纪委根据兴化市审计局顾天荣、陆晶秋等人出具的兴化市时代广场人防工程审计报告,错误判断这个工程在管理过程中存在腐败问题,草率立案。先后对兴化市人防办沈文学、周定安、陈凤俊,兴化市财政局王彩明、薛启华,兴化永诚造价事务所徐银华,以及两名工程监理王宏启、顾国民进行双规(当时财政局王彩明“拒不交待”,为找到突破口,薛启华被送往泰兴纪委双规),当时的双规手段非常严厉,可以这么说,真有腐败问题,会全部交待出来。然而,由于这个工程根本就不存在任何腐败问题,纯属诬陷以及少数人的错误判断。因此,导致了特大荒唐冤案的发生。当事人申诉喊冤至今。
   周定安、陈凤俊分别被逼承认收受陶存山3.7万、2万元,从纪委放出等待纪委处分。然而,由于事实上他们并没有收取上述钱款。于是二人立即去找行贿人陶存山质问,为什么要诬陷他们,在陶存山讲出所有行贿情节都是被逼编造的情况以后,他们感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叫陶存山将事实真相向江苏省委、江苏省人大、江苏省政协、江苏省纪委反映。谁知道,错案不仅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周定安、陈凤俊、陶存山还被打击报复:周定安、陈凤俊被二次双规。并被判刑开除党籍和公职。从兴化纪委拍的《人防暗道》中可以清楚地看到:陶存山寄到江苏省纪委的《兴化市特大冤案》上的签字人和时间,2007年5月23日,省纪委解畅、24日刘大旺;2007年6月6日,泰州市纪委陈国华;2007年6月25日,兴化市纪委(收文章)。
     时任泰州市纪委书记陈国华违反相关规定,直接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的对象兴化市纪委。这不仅导致这一特大荒唐冤案不能得到及时纠正,而反映真实情况的人却受到了打击报复,举报信回到了兴化市纪委胡乱办案的人手中,使得冤案变成了所谓铁案
     审计报告有关工程造价的意见本就是一家之言,全国人大已经明确,审计报告不得做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十个典型案例,就是否定审计报告对工程造价的核定权。
    由于兴化市时代广场人防工程根本就不存在任何腐败问题,所以将没有任何法律地位的审计报告作为立案依据,又不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必然会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
    本来泰州市纪委在收到江苏省纪委批转的举报兴化市纪委的《兴化市特大冤案》举报材料后,应该进行认真慎重的调查核实,陈国华不仅没有这样做,还将举报信原封不动地转给了被举报单位兴化市纪委,不办冤案才怪!
 党章相关规定:
第五十二条 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私存、扣压、篡改、伪造、撤换、隐匿、遗失或者私自销毁检举控告材料的;
  (二)超越权限,擅自处理检举控告材料的;
  (三)泄露检举控告人信息或者检举控告内容等,或者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的组织、人员的;
  (四)隐瞒、谎报、未按规定期限上报重大检举控告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
  利用检举控告材料谋取个人利益或者为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提供便利的,应当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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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4 12:5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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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4 14:28: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兴化市纪委的一群败类,不仅损坏了共产党的形象,自己也一定会受到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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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4 16: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此案已17个年头,受冤者一路喊冤,兴化市委、市政府领导也更替了几茬,对这起呼声极高的案件只顾及拦截受冤人员上访,不针对案件真相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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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4 20:5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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