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是兴化市莲溪公馆小区二期业主,通过查询,根据兴化市自规局兴自然资[2020] 32 号《关于莲溪公馆东区规划方案变更项目的批前公示》,莲溪公馆东区住宅套数调整后批准为 362 套。
但在兴化市行政审批局下发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却显示东区批准出售的住宅套数为 12、15、16 三栋楼 212 套,13、17、18、19 四栋楼162 套(发证日期为2021年10月1日),对,各位没看错,就是国庆节的10月1号!
莲溪公馆东区批准销售共计 374 套。现小区实际建成销售现状为 378 套住宅,根据业主前期到兴化市自规局、兴化市住建局等部门查询相关图纸发现,与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小区规划设计图中标示的362套住宅多出的 16 套住宅其中4 套是 16 号楼 17层加盖为18层的4套,另外 12 套是12、15、16 三栋楼一层本该作为我们所有业主公摊面积的架空层被开发商擅自更改为住宅并出售,每栋楼一层4套三栋楼共 12 套。
现在作为老百姓的我们很疑惑——明明是开发商违法违规建成的违建,在兴化市自规局和兴化市城管局相继明确认定为违建,并已经开具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下,该批量违建是如何取得住房预售许可证的?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所有业主的公摊面积被开发商违规建成住宅售卖后侵占,老百姓买一套房子穷极全家几代人的心血,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受到损害谁来负责?!
恳请市委陈锋剑书记替老百姓做主,还我们一个公道! |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