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版主三号 于 2021-8-28 14:21 编辑
兴化市应急管理局王长美局长:东方商厦七楼违建群何时拆?
当“7.9兴隆饭店”火灾事故发生后,很欣然看到兴化市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王长美局长在7月11日主持了“全市开展商业大楼楼顶联合整治行动”会议,“会议对“7.9”火灾事故进行了初步分析,参会部门(单位)围绕“7.9”火灾事故“怎么看”和下一步联合整治“怎么干”进行了充分讨论······”。
王长美局长强调之一
一要建立工作专班,成立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兴化市商业大楼楼顶联合整治工作专班,统筹推进联合整治工作落实;
疑问:“兴化市商业大楼楼顶”是不是包含兴化市东方商厦的楼顶?
王长美局长强调之二
二要分类实施整治,坚持“轻重缓急、有违必拆”的原则,对商业大楼楼顶使用泡沫夹芯板材料的建筑物、人员居住或使用场所(房屋、厨房、办公场所、仓库等)、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功能性用房进行全面整治;
疑问:东方商厦的楼顶建筑是不是违建?是不是符合符合消防安全?是不是属于整治范围?
王长美局长强调之三
三要抓好先行先试,以“7.9”火灾事故的周边违建依法拆除为突破口,迅速在全市开展商业大楼楼顶联合整治行动;
疑问:东方商厦位于兴化市市中心,距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兴隆饭店不远,应该属于“周边违建”,是“突破口”之一也是毫无疑问的,“迅速整治”是不是跳过了东方商厦的违建?
王长美局长强调之四
四要严肃纪律责任,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对联合整治行动中履职不到位、推诿扯皮的部门(单位)实施严肃问责。
疑问:东方商厦的违建屹立不倒,谁履职到位了?···“市政府办副主任韩平,市应急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及昭阳、垛田、临城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市公安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市监局、住建局和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这些部门你王长美局长有没有去“严肃问责”?或者你作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你问责了你自己了吗?
之上,是基于东方商厦的楼顶建筑属于违建的结论上,如果有部门认定了此违建已经合法化,那请另当别论。
看您王局长的讲话,相信您是说到做到的好官员,不会台上一套、台下一套的。这次整顿千万不要让我们失望哦,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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