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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最高检、公安部:对正当防卫进一步明确!被迫还击,不再认定为“互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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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9 17: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最高检联合公安部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对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明确了有关意见。如何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如何准确认定共同犯罪?戳图get!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最高人民检察院(版权归原创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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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管善良,上天自有衡量。
 楼主| 发表于 2023-5-19 17: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对‬故意伤害‬和‬正当‬防卫‬做了‬新的‬规定‬,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
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说这是为了唤醒正当防卫政策,激活防卫制度可以警示恶意滋事者,让公民敢于行使正当防卫权,保证公民面对凶残暴徒时无需畏手畏脚。
看了这个新闻觉得眼前豁然开朗,以前对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界定总会有很大分歧。
近年来,随着“昆山龙哥杀人案”、“唐山烧烤打人案”,正当防卫成为了社会和公众高度关注的话题。到底什么样的行为算正当防卫,什么样的行为又是防卫过当……让大家‬一直‬弄不明白‬,由于‬界定‬不‬明确‬导致‬各地法院的判决也都‬不相同‬,以至于‬让‬很多人‬害怕‬出手‬助人‬,怕‬一旦‬出手‬就‬给‬自己‬带来‬更大的‬麻烦‬。
而‬最近‬最高检和公安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这其中尤其对轻伤害案件中的“故意伤害”和“正当防卫”作出了两个全新的规定和解释。
第七条说:判断应该从全面审查案件看,而不能只看结果,“唯结果论”不能看“谁伤了谁就有理”,不能会哭的孩子有糖吃。
举了个例子:有人拿刀砍你,你把刀抢了下来,这个时候你根本不能判断要砍你的人是不是善罢甘休了,这个时候你有理由继续保护自己追着砍他,你这个时候就是正当防卫,因为你必须保护自己完全安全。
第九条:过错方动手,被打的还手也是正当防卫。以前大家总会担心还手被判定为互殴,不敢还手,现在新的规定告诉我们可以还手保护自己了。
还有一个例子,如果有人整天骚扰你并吓唬你说要杀了你,你出于害怕自己随身带着刀子,然后有一天这个人真的来打你了,你拿出了随身带的刀子把这个人弄伤了,你也算正当防卫。
以前这样的案例连正当防卫过当都不能算,但是现在却划为正当防卫了。
之前有个例子快递店老板面对动手打他的人不敢还手,说有孩子,有家庭,怕一旦还手就成了互殴,这样的新闻看着我们都觉得心疼。这一次最高检也对这样的案例给了明确规定。
最高检的意见明确将还手就是互殴这一判断标准给否定了,制止基层司法部门“和稀泥”和“各打五十大板”,因为这种操作手法模糊了“法”与“不法”的界限,让“正”与“不正”混为一谈。
法律制度在不断完善,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你只管善良,上天自有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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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3 15: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震慑想犯罪的分子,打击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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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3 17: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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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4 10: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支持对违法犯罪行为说NO,对违法犯罪行为人用重典,弘扬正气,共建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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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4 10:4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最高检的意见明确将还手就是互殴这一判断标准给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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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 15: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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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 15:3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这帖子不错 ,普法宣传,收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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