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永丰镇人民政府、国土部门纠错还我宅基地、还我公道!!! 尊敬的陈锋剑书记: 本人四塔村村民冯树生,我于2023年3月12日至今维权已近两个月,维权之路崎岖难行,相关部门迂回之术奇高,皮球始终在空中飞舞,姿态虽有,但空心气球,始终无法落地,百姓懦弱无能,习惯息事宁人,但欺负百姓,已经欺负到让我们无家可归的地步,我们已退无可退。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对符合政策的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以及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我们目前遇到的情况就是如此。 4月我们回到村里请求邻里给我们签字作证,同村的村民邻里没有一个人不可怜我家情况,15岁母亲去世,33岁父亲又离我而去,家里的宅基地就是我思念父母亲的精神寄托啊,且不谈我家宅基地是如何、何人、何种目的、拆除房屋、操作复垦的,就我要求恢复我家宅基地一事的意志,坚如磐石,谁都改变不了、谁也不能改变,宅基地问题是农民利益核心中的核心!! 永丰镇纪委领导,在接听到你们受理诉求的来电时我很感激,可是当我们想当面反馈、了解情况时,你们为何电话不接,面也不见? 我们的诉求表明的非常清楚,咱们是不是考虑优先协调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至于我家宅基地是如何、何人、何种目的、拆除房屋、操作复垦的,我们老百姓不敢追究,也没能力追究。
请问兴化市国土部门,我于4月已和兴化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第五分局相关工作人员沟通过2019年宅基地变更土地性质事宜,工作人员都能勇于承认,局里未按章做土地权属调查,在工作失误导致的严重后果的同时,是不是可以考虑协同相关部门纠错恢复我家宅基地土地性质?而不是跟镇里统一口径就是不解决我的住房问题。 请问永丰镇人民政府,我怎么享受四塔村村民同等待遇?我一家现在回家住在镇里办公室还是国土部门办公室??? 我连家都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你们平白无故的弄没了,这种待遇领导们换位思考,你们愿意享受这样的待遇吗吗? 四塔村村民:冯树生 身份证号:321281198801281393 联系电话:18061830835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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