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在征收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会被征收拆迁部门拆迁,而房屋拆迁前,征收部门需要和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依照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给予经济补偿,那么因房屋被拆迁能不能履行过户手续?上海法律咨询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因房屋被拆迁能否履行过户手续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会通知不动产登记机构暂停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所以一年的时间内,房屋不能履行过户手续。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没有房产证的房被拆迁可以要求补偿吗 按规定,进行拆迁补偿时,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要给予补偿。并且,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即违法建筑,将不予补偿。 所以,没有房产证的房是否可以获得补偿,要先确定是否为违法建筑。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形即属于违法建筑: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以及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5、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6、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所以若是房子没有房产证,但是不属于以上的违法建筑,那么还是可以要求拆迁补偿。 比如实际中许多宅基地建房就没有房产证,但是不属于违法建筑。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会在一年的时间内暂停房屋登记手续,所以在一年时间内,不能履行房屋过户手续。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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