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兴化有深度的论坛

兴化市民论坛---有深度、有温度、有热度的论坛!

搜索
查看: 562|回复: 0

[网友爆料] 损害赔偿金和罚金可以合并吗

[复制链接]

610

主题

613

帖子

2306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发表于 2023-2-14 14:4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实际生活中,损害赔偿金和罚金虽然都属于财产刑,但是二者有本质区别。罚金必须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那么,损害赔偿金和罚金可以合并吗?今天,上海遗产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损害赔偿金
  损害赔偿责任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为原则,但以惩罚性为例外。根据等价交换原则,任何民事主体一旦造成他人损害都必须以同等的财产予以赔偿。因此,一方违约后,必须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但同时,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又作出例外规定,经营者在有欺诈行为时,应按消费者的要求以其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增加赔偿消费者的损失,该条是我国法律中惟一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
  什么是罚金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损害赔偿金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损害赔偿金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在没收部分损害赔偿金后,在与罚金刑并罚的情况下,适用并科原则一并处罚,一并判处罚金。对此,理论界和实务界均无争议。
  为此,最高法院最终采纳第二种意见,在《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损害赔偿金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损害赔偿金。
  相关知识:损害赔偿金和罚金的区别
  (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损害赔偿金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物。
  (3)在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适当减免;而损害赔偿金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的问题。
  所以,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损害赔偿金和罚金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损害赔偿金。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Copyright © 2011-2014 兴化市民论坛---有深度,有温度、有热度的论坛! ()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Powered by Discuz! X3.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