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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8日,我在老庙黄金吾悦广场店看黄金首饰,店员告知我吾悦广场开业搞活动,当天的黄金440元/g,于是我花22127元和3427元分别购买了一个金手镯和一个黄金貔貅。当时发票如图所示,镯子只体现了品名和总价,金重和工费全部显示为“0”。我清楚记得当时店员只给我看了镯子款式,告知金价440元/g,从未告知是一口价的镯子,这么大一商场,又是品牌店,想来不可能欺骗消费者,于是直接将手镯戴在手上就走了。
直到今年5月份,我女儿花约24000多在其他连锁金店购买的镯子竟然比我花22000多买的镯子重很多,她还是500多的金价买的,按道理我的应该比她重才是,这不称不知道,一称吓一跳,我的镯子才32.54克,按照总价来算,一克划680元,并非当时店员说的440一克。我随即找到发票,到门店理论。店长给的答复是,一口价的镯子就是这样,标价多少,就卖多少,并不按克数来卖,且标签背后有注明“一口价”字样。我一个近60岁的妇女,眼睛老花,根本看不到标签上“一口价”的小字,也没有店员告知我这样所谓“一口价”镯子竟然划680元一克!店员说一口价镯子的工艺不同,小件的黄金作为一口价工艺品售卖可以理解,试问什么样的镯子工费竟达到240元一克?且店员说去年9月份,店里取消了大件黄金一口价的售卖,那么,如果这个一口价镯子合理,为什么要取消?当天近三万的发票为什么小件貔貅有克重,镯子却不敢写克重,只显示总价,且不体现“一口价”字样??我10天后再次购买的小克重的黄金倒是写上了“一口价”,老庙黄金你是心虚、刻意隐瞒还是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如今,老庙黄金让我拿出当时店员和我交易的录音证据,那么请问,谁买东西会现场录音??发票开不规范、刻意隐瞒不就是最好的证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店员告知的金价和实际买回的金价单价克重相差竟高达几百,前前后后差价近万元,偌大的一个吾悦广场,金店入驻是否把关到位?竟然出现了这样的套路,岂不有损商场声誉?在这里提醒广大老庙黄金顾客,可能有些还被蒙在鼓里,算算自己买的大件一口价黄金,到底划多少钱一克,希望被误导被骗的消费者能团结一致,勇敢的站出来维护我们自身权益!没有谁比谁傻多少,也没有谁比谁聪明多少!企业赚钱可以,但是不要昧着良心赚钱!赚的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事到如今,老庙黄金给出的解决方案,还让我贴手工费和折旧费继续套路我,实在投诉无门,恳请兴化市监局及有关部门、吾悦广场为我做主。
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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