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侵权,小民必争 —— 由一起村镇民宅翻(扩)建所引发的维权纠纷 维权人:顾得满、赵桂艮 事情的起因:2019年4月13日,在外村工作的顾得满先生,回到老家(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兴东镇沈沟村),发现东边的邻居张长贵家在违法违规施工,进行旧房翻建和扩建工作。顾先生妻子赵女士劝说张停止违法作业,并于次日拨打了“市民服务热线12345”进行维权举报。后经过乡镇机关的执法调解无果,张的房屋未能顺利进行。从2020年4月22日开始,张长贵开始事无忌惮大势进行违法扩建施工,顾得满夫妇向各个部门反映,都拒绝予以配合,放任张的违法侵权行为。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大势违章扩建,为何无人管? 一、普法不严,手续混乱 赵女士与丈夫顾得满在兴东镇村建站了解到,根据《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泰州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村民个人宅基用地一般不超过154平方米,而且必须要取得由乡(镇)人民政府核发的《工程建设许可证》方可施工。同时,在申请材料中必须取得村委会、所建房屋四邻、村建站、国土所、城管中队、供电所、镇长办公室等,各相关部门和个人在《兴东镇村民翻建(扩建)备案表》中进行签字、盖章,并且所申请面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才可以获批《工程建设许可证》。而实际情况是,此表中除张长贵本人和北侧邻居的签字外,并没有其他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 唯一可能有效的签字是沈沟村支部书记蒋满芳的签字和盖章,但属于无效和违法操作。因为《备案表》中村委会意见一览特别指明:“该房属唯一住房,已经村民议事,不违反村庄规划,见证四邻签字,拟同意该户翻(扩)建,请予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显然,蒋支书在没有获得“四邻”全部签字的前提下所进行的行为是违法违规现象(参见附录二)。同时,在村委会举行的“村民议事”流程过程中,所选村民代表13人,其中老村民10人、老党员3人(年龄在70-85岁之间,且1人已过世)。 另外,当事人张长贵和宅基地的东、北、西(参见附录二、三)三家代表也并未应邀到场,受邀村民代表也不属于该片区域居民,且不具有代表性和借鉴意义。执行流程上缺乏应有的合理性与逻辑性,也不符合“村民议事”目的与宗旨。 二、任意扩建,双簧执法 据张长贵本人的《建房申请》中所申请建房面积显示,其申请建筑面积为:东西13米X南北11.8米,合153.8平方。而实际建筑面积接近200平米,加上框建院落,总面积可达300平方米,且四周都是传统平房或单层建筑,这显然不符合整个宅基地不超过154平米的规定(参见附录三)。同时,两层建筑至少也在10米以上,而张家西侧与赵女士家之间只隔不到两米的窄巷,这样必然会影响西侧邻居赵女士家的阳光,造成院落上午昏暗的现象。整体上也会影响传统村落统一的建筑风格和审美样式,乡镇相关部门没有签字盖章也是有理可据的。(诚然,相关人员认为,张长贵由于家庭人口众多,需要更多面积,应予以扩建。但是,其独子已婚,并在工作地有商品房一套,其家庭成员户籍是否是本市、本镇、本村所属,还需调查存疑。) 赵女士于2019年4月14日向兴东镇副镇长耿世亮和村建站站长倪高彤反映情况,耿和倪要求沈沟村支书对张的施工进行阻止,切断其私自拉电施工的电源。但事后,张的违规施工并未得到遏制。镇城管大队队长罗世金对张长贵的违法进行走场演戏,施工断断续续处于进程当中。整个执法流程似乎合理,但又破洞百出,乡镇机关并没有就违法违规现象一查到底,也没有对违章扩建部分和私接电线施工采取果断措施,扩建者与执法者演绎的或是苦肉计,或是戏双簧戏,完全没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民的正当权利,违背“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基本精神上。根据《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应要求张“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罗世金“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弄法律。 三、关系推诿,玩忽职守 事过近一年,张长贵家的施工时有断续。2020年3月,以村妇女主任李爱玲为代表的亲友团一行五人,其中包括张长贵表媳妇二人、侄子、儿子和村妇女主任李爱玲,乘夜色来到顾家进行劝说和攻心。张长贵两位表弟属于兴东镇重要乡镇干部,村妇女主任李爱玲是城管大队队长罗世金的表姐,同时也是张长贵妹妹的好友(张长贵妹夫为市电管局退休职工),此外,基于张长贵本人曾担任沈沟村村委支部书记、大哥曾经担任村委会总账会计,以及张家舅舅曾经是兴化县林湖乡的党委书记的背景,一行人的亲缘、利害关系也决定了在整个过程中对待顾家夫妇的姿态和目的。当然,顾家夫妇并没有接受任何无理调解,顾家夫妻拒绝签字,最终“调解”无果,不欢而散。 4月6日下午,镇城管大队队长罗世金给赵女士来电,指明沈沟村妇女主任李爱玲是罗的表姐,并力劝赵女士接受议和。赵女士借身体不适,希望稍后再议。没过几日,罗队长伙同执法小队一行人,进入顾得满和赵桂艮的家中,并表明态度,希望顾得满能签字议和。顾家夫妻重申要求张纠正违法违规、超高、超面积的错误,再次否定了罗世金的无理要求。 4月22日张长贵家重新开始大规模施工。赵女士和顾先生向镇里反映情况,城管大队队长罗世金对顾家夫妻不予理睬,村建站站长倪高彤、副镇长耿世亮,拒绝接见和通话。赵女士再次拨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进行举报沟通。 23日,顾家夫妻去镇里信访,镇政府高寿朋秘书接待了二人。高秘书了解情况后,通过微信分别向罗世金、倪高彤和耿世亮等人询问情况,三人都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待和回复。信访办主任洪庆玉接待了二人,并解释已经向相关负责人通知,自己无法进一步帮忙,所有问题都是通过具体负责人解决,秘书处和信访办无能为力。 在乡镇机关没有给予有效答复和处理意见的情况下,顾家夫妻向兴化市信访局反映。市信访局规劝二人接受镇里的意见,同意张家施工,希望本着邻里关系为重的原则,要求顾家夫妻不要再声张。 总 结 依据《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见附录一),张长贵在没有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拉电施工,理应得到相关部门的执法阻止,顾得满和赵桂艮的合法合理权益理应得到保护。应追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其具体如下: 1.张长贵没有与邻里和平商议,未取得四邻的认可,强行扩建; 2.张长贵没有获得《工程建设许可证》,私接电线,违法施工; 3.张长贵申请建房面积不符合法律法规,且严重超高、超面积,存在违章扩建等乱象; 4.办理房屋翻建手续过程中,相关部门存在玩忽职守、乱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现象。 5.兴东镇城管大队队长罗世金、村建站站长倪高彤和副镇长耿世亮等人的行为,应予以行政处分。
维权人通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兴东镇沈沟村84号 维权人电话:13961084090 (顾得满) 13092285246 (赵桂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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