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地下车位销售太混乱,住建局不应该追责吗?岂是前事不管一规范就了事。
近日兴化官方发布
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管理规范 地下车位销售行为的通知 原文如下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关于印发<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房管〔2018〕3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决定在我市实行地下车位销售承诺制度。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需向市住建局提交承诺书,承诺在本批次地下车位销售过程中,严格对照地下车位销售负面清单,合法经营,规范销售,杜绝违规行为。地下车位销售负面清单具体内容如下: 1.未取得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备案手续; 2.地下人防车位; 3.地下车位与商品房捆绑销售; 4.地下车位只售不租; 5.未在销售现场公示地下场所平面图、地下车位分布图; 6.地下车位被查封、冻结; 7.地下车位建筑面积已作为共有共用面积进行分摊; 8.地下车位成本已计入商品房成本; 9.地下车位未首先满足业主需求; 10.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政府规定不可销售的。 如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体销售过程中违背承诺,出现上述负面清单中所列举的行为,市住建局将对其进行约谈,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要求提交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的书面报告。如整改不到位,市住建局将采取暂停该楼盘合同网签备案、暂停后续商品房价格备案会审会签、暂停企业资质初审等方式予以处理,直至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作为典型案例在行业中通报。 附件:地下车位销售承诺书 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 地下车位销售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在地下车位销售过程中,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对照地下车位销售负面清单,合法经菅,规范销售,不发生以下行为: 1.未取得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备案手续; 2.地下人防车位; 3.地下车位与商品房捆绑销售; 4.地下车位只售不租; 5.未在销售现场公示地下场所平面图、地下车位分布图; 6.地下车位被查封、冻结; 7.地下车位建筑面积已作为共有共用面积进行分摊; 8.地下车位成本已计入商品房成本; 9.地下车位未首先满足业主需求; 10.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政府规定不可销售的。 如在具体销售过程中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将立即自行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和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市住建局。如整改不到位,市住建局可采取暂停楼盘合同网签备案、暂停后续商品房价格备案会审会签、暂停企业资质初审等方式予以处理,直至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作为典型案例在行业中通报。 特此承诺! 开发企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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