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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叶书记、纪委,纪监委领导:
我叫徐仁全,江苏省兴化市钓鱼镇北芙村人,系钓鱼镇2015年污水工程实际施工者。身份证号:32108319600706321X,电话:13852894690。
一、钓鱼镇2015年污水处理工程,是2015年1月招标,9月施工结束。工程施工中存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公肥私等诸多问题,骗取财政资金。现举报如下、虚报工程量,加大工程款。工程施工结束后,钓鱼镇组织由纪委牵头,村建、财政等部门对工程进行丈量验收,就在验收之前,中标公司负责人陈应怀通过送礼请客打招呼,使工程丈量验收长度、面积比实际中标多出若干(长度增加300多米,面积增加500-600平方米),虚报工程量,增加工程款。工程款额外增加10万余元。、采取弄虚作假,降低施工成本,套取大量资金。工程在施工中,合同规定客井盖为铁井盖(承受力20T以上),而实际井盖均为塑料井盖,且当时缴纳履约保证金3万元,工程验收后,履约金拿走。铸铁变塑料是不是违约!是不是以劣充优!工程监管单位:集镇办、财政所是如何验收通过的?是向钓鱼镇党委、政府相关负责人、集镇办、财政所负责人送礼的结果。工程施工中,陈应怀采取窨小井改成中井,中井变成大井以此节约施工成本,套取大量资金。而验收只是走过场,堂而皇之过关拿钱走人。
二、采取弄虚作假,降低施工成本,套取大量资金。工程在施工中,合同规定客井盖为铁井盖(承受力20T以上),而实际井盖均为塑料井盖,且当时缴纳履约保证金3万元,工程验收后,履约金拿走。铸铁变塑料是不是违约!是不是以劣充优!工程监管单位:集镇办、财政所是如何验收通过的?是向钓鱼镇党委、政府相关负责人、集镇办、财政所负责人送礼的结果。工程施工中,陈应怀采取窨小井改成中井,中井变成大井以此节约施工成本,套取大量资金。而验收只是走过场,堂而皇之过关拿钱走人。
三、工程款兑付,未履行合同。按中标合同规定,工程验收合格后,按照(5、3、2)兑现,即第一年付工程款总额的50%;第二年付30%;第三年付20%。陈应怀通过向党政负责人送礼打召呼,工程款2年就付清,且工程款没有全部打到中标公司(兴泰公司、前盛公司)帐户,而却另外打到了昭阳公司钓鱼分公司,财政所负责人共同参与洗钱。美其名,增加授权委托,之前未出现授权委托。
以上反映问题,请上级纪监部门核查处理,请予答复!
次举报人:徐仁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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