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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安丰镇塘港村的报复来了!附:给法院院长的一封信(76楼及后:已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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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0 22:40: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
本帖最后由 版主一号 于 2020-9-2 07:35 编辑

76CFEE56-C2EB-448C-8238-C9C227AA16FE.jpeg 兴化市委、纪委领导同志们:我实名举报材料本人亲自送达兴化市政府3号楼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室一年有余,至今没有任何答复,请领导们给塘港村村民一条生路吧。书记李玉兰的违建别墅停工通知书送达后,几天后又开工被举报制止停工。[attachimg]462 C3FB5E42-5346-4876-B481-8FAB99FD8D4A.jpeg DE0B7C3D-5867-4572-93A6-A979CB8E1E56.jpeg 2[/attachimg] 97367A7B-9D3D-4AF7-8557-C0CFD4CA8C97.jpeg 前天开始又第二次开工了,今天我收到法院传票后真正感觉到什么是失望、无助、愤怒和无奈了,这样的村干部不是村霸还有谁能用村霸一词?至今没有停职调查还能让百姓看到希望吗。联系电话:15862684638
合并楼主另一帖:
给兴化市人民法院张伟院长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张伟院长您好!
今天给您写信事出有因,昨天是大"丰收"的一天,一个小时之内我父亲收到一封法院执行庭的执行通知书,接着我又收到法院的传票。我的疑问有以下几点:
一、法院从收理到发传票的过程中需不需要调查确认发帖人和被告人是否是同一人,居我查证核实法院没有任何人到兴化市民论谈和三水论坛来查询,未经核实就发出传票是否合乎相关规定。
二、我与该案审理法官上午通过电话,该法官说收收理不需要调查,只要你在开庭时拿出证据证明我不是我就行了。
三、李玉兰举证的三水论坛的帖子截图当事人并未发布法院不调查确认直接发传票的行为让人不解。
四、对于我父亲的执行书更是荒谬,农田早就流转在我的名下但是法官只听对方代理人司法所张所长一面之词不听我的解释,更无视我提供的任何合法手续直接判我父亲败诉,被告都弄错了现还要强制执行是不是兴化院的正常情况?
五、考验人脑神经来了,土地在二轮承包期内是受国家的多重法律和政策保护的,就凭安丰农经站的陆德坤、片长吴久建以及村干部一干人关起门做的确权登记证书,就能推翻合法二轮承包合同,请问张院长是地方公权力大?还是国家法律法规大?贵院的做法有没有违反中央规定?
六、在我多次请求法院土地确权登记问题交由地方政府来解决的要求下强行宣判造成严重后果,现在塘港村已经判了和正在审理的己及准备起诉的有几十户,兄弟之间反目成仇,邻里之间互相功击的比比皆是,
我开庭前就肯请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正在调查不能草草宣判,现在这种状况院长有何感想?
最后想问院长的是以村书记李玉兰、主任成礼明为首的盘踞在塘港村的黑恶势力,违法乱纪行为众多为什么法院不去调查。太多了不想再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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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0 22:59: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楼主把诉讼状发出来看看,起诉的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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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30 23:06: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元芳 发表于 2020-7-30 22:59
楼主把诉讼状发出来看看,起诉的理由是什么?

只能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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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30 23:26: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我就想不明白,2011年至今村帐务就不公开了,我送达到兴化市纪检监察机关的的查帐申请书记已经批了,为什么转达到安丰就不灵了?明主公开难道就只能停留在口头上?
发表于 2020-7-31 00: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安丰的干部维权意识挺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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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1 07:11: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威武霸气大兴化 发表于 2020-7-31 00:30
安丰的干部维权意识挺强的~

这个诉讼,楼主抓住一点,输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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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31 08:10: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元芳 发表于 2020-7-31 07:11
这个诉讼,楼主抓住一点,输不掉。

难说,法院只认公权不认法
发表于 2020-7-31 08: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元芳 发表于 2020-7-31 07:11
这个诉讼,楼主抓住一点,输不掉。

哪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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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1 08: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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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1 09:05: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诉讼理由好像唯一的是不实言论,不实言论就是个大帽子,随便都能给任何人戴,请问如何证明实还是不实?法院来证实?浪费司法资源,居然还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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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1 09:20: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虞美人 发表于 2020-7-31 09:05
诉讼理由好像唯一的是不实言论,不实言论就是个大帽子,随便都能给任何人戴,请问如何证明实还是不实?法院 ...

正解!

根据目前法律,村支书需要举证发帖人不实言论的依据。

然而,要证实这个,被举报人单方自证又行不通,那需要纪监部门……

你们仔细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你们会觉得纪监部门会帮村支部书记认定他的违建是合法的吗?

即使,发帖举报人其他言论稍有超线,但是纪监部门也不可能帮村支书证明违建合法这条宗旨的。

而且,不要忘记原告身份,他是党员干部,群众有监督和举报权的哦

另外,根据证据链的完整度,被告到底是不是发帖人?我很好奇,法院怎么就认定并送达了传票?

上一次糊涂案,这一次,不会又再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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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1 10: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公开别人的生份信息好像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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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1 10:0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公开别人的生份信息好像也不好
发表于 2020-7-31 10: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元芳 发表于 2020-7-31 09:20
正解!

根据目前法律,村支书需要举证发帖人不实言论的依据。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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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1 10:33: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告论坛、告网民,法院够忙了。我们怎么一直没看到过最后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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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1 10:34: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浪费司法资源,在今天的兴化法院似乎不是个例了。
发表于 2020-7-31 10:4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安丰闲人 发表于 2020-7-31 10:33
告论坛、告网民,法院够忙了。我们怎么一直没看到过最后判决书?

这次没告论坛~
发表于 2020-7-31 11: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给原告上一课:
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这既是一种胸怀,也是一种自信”,强调党员、干部决不能以任何借口而拒绝监督,党组织也决不能以任何理由而放松监督。


原告可以去搜索一下这是谁的原话,假如你一直没有认真深刻的学习的话。

诉状“事实和理由”第一句注重表明了原告的身份和职位,我不知道这种亮明身份的目的是什么,想用这种身份搞特权来躲避监督?还是诉状书写人故意把原告推到权力的笼子外而接受更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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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1 11:30: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
什么人都能当村官,门槛真低。
发表于 2020-7-31 11: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楼主的标题有问题,诉你的并不是安丰镇塘港村,而是作为个人的原告,虽然ta声明了自己是村支书,但不能代表村委会,更不代表村支部。
顺便问李支书和受理此案的法官一句,告的是成敦胜还是成敦圣?是通过公安机关查实了发帖人的身份还是自己猜上的?当然了,这是程序问题,我个人认为这两个名很可能就是同一个人,但人民法院是个神圣和严谨的地方,就这样发出传票和不严谨的诉状是会让人笑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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