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兴化有深度的论坛

兴化市民论坛---有深度、有温度、有热度的论坛!

搜索
查看: 4448|回复: 19

[网友爆料] 高健招工设欺诈~劳动监察不作为!(2楼: 兴化市劳动监察大队回复)

[复制链接]

12

主题

378

帖子

2344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发表于 2024-9-5 13:23: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
本帖最后由 版主三号 于 2024-9-5 17:05 编辑

我是兴化市安丰镇安东村村民万兴中,男,1968年7月29日生,身份证号321083196807292416  手机号13812381411   现实名举报兴化市蟹通虾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及兴化市高健水产品商行(法人代表均为徐高健)打着招聘驾驶员的民义,实则为其做劳力活(苦工)恶意克扣工人工资,仗着兴化市劳动监察有人,叫我去告他,是一个地地道道地痞,流氓!
   事实如下
2024年3月27日,兴化市蟹通虾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上班,未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月工资1万元,职务汽车驾驶员及装卸清洗虾子等工作,一直连续工作到2024年8月5日,总计出勤(128.5)天,在工作期间每天凌晨4点至20点不等,每天工作十五六小时,中午没有一点休息时间,2024年8月6日徐高健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结算工资时徐高健恶意拖欠本人工资39045.75元及徐高健与我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3793元。请求兴化市劳动监察大队依法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不是互相推诿!
综上所述
1.请兴化市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对上述两单位依法实是监察调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请方大队依法回避!!




此呈兴化市劳动监察大队!



2024年9月4日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发表于 2024-9-5 16: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万兴中:
       你好!此前我队未收到关于你所反映单位的举报或投诉。关于你举报该单位拖欠你工资等问题,请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我队案件审理监督科配合核查(联系电话:0523-83233592);你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请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途径处理。如发现我队人员存在违纪等行为,请向纪监部门反映。

                                                                                                                                                    兴化市劳动监察大队
                                                                                                                                                        2024年9月5日

6

主题

1045

帖子

3100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发表于 2024-9-5 16:5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
楼主的意思是,约定月工资一万元,干了128.5天,只付了约10天的工资?

12

主题

378

帖子

2344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楼主| 发表于 2024-9-5 22:06: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0.12像素 发表于 2024-9-5 16:58
楼主的意思是,约定月工资一万元,干了128.5天,只付了约10天的工资?

请认真阅读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12

主题

378

帖子

2344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楼主| 发表于 2024-9-5 22:13: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本帖最后由 版主一号 于 2024-9-6 16:53 编辑

不是我为难他,而是他约定好的1万元每月,结算只给6千,不服你去告我,兴化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方**是我家里人,你去告吧!听到这话,实在让人难以信服!!

6

主题

1045

帖子

3100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发表于 2024-9-6 08: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
本帖最后由 0.12像素 于 2024-9-6 08:18 编辑
潜伏 发表于 2024-9-5 22:13
不是我为难他,而是他约定好的1万元每月,结算只给6千,不服你去告我,兴化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方振华是我家 ...

劳动合同和解除补偿先丢一边,没搞懂你说的账,约定月工资一万干了四个月零8.5天,工资应当约4.3万,你说他欠你39045.75元,又说只给6千,有点搞不懂,是6千一个月,还是4个月只发你6千,另外给13793元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说事情是说给别人听的,要让看到的每一个人都能看懂,自己知道别人不懂没有用,人家就不好对事情提什么看法。如果4个月只发6千,靠,还有这么黑的地方?

0

主题

204

帖子

1408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发表于 2024-9-6 09:10: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关注!
发表于 2024-9-6 10: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潜伏 发表于 2024-9-5 22:13
不是我为难他,而是他约定好的1万元每月,结算只给6千,不服你去告我,兴化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方振华是我家 ...

如果对方说整个兴化的人都是他家的人那你怎么办?让所有兴化人回避?
我总感觉对方不会这样说话,合法维权是对的,但没有根据的让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回避就不对了。
发表于 2024-9-6 10: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纵观相关劳动诉求帖,兴化劳动监察部门是很主动介入的,不要因为别人的一句是否真实的话(都不知道有没有说过),就随意判断,如果劳动监察部门调解或仲裁不成而走诉讼程序,对方说了他法院有人,那你接下来又让法院回避?

6

主题

1045

帖子

3100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发表于 2024-9-6 10: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
趁热打铁,劳动监察部门回应了,主动过去举报,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养老医疗保险,到底是欠你钱还是就给你这么多钱完事?有凭证吗,找劳动部门解决,有可能赔你二倍工资呢。

12

主题

378

帖子

2344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楼主| 发表于 2024-9-6 11:22: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这是对方当时招工凭证!
Screenshot_20240819_044937.jpg

12

主题

378

帖子

2344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楼主| 发表于 2024-9-6 11:26: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这是我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凭证!
Screenshot_20240813_082421.jpg

12

主题

378

帖子

2344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楼主| 发表于 2024-9-6 11:28: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另外还有我们一起上班的同事证人证言为佐证!

12

主题

378

帖子

2344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楼主| 发表于 2024-9-7 09:04: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希望兴化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到位。

0

主题

18

帖子

38

积分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24-9-7 09:11: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0

主题

1

帖子

6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发表于 2024-9-7 09:12: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希望兴化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到位

0

主题

1

帖子

4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发表于 2024-9-7 09:12: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
要重视

0

主题

13

帖子

28

积分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24-9-7 09:16: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0

主题

204

帖子

1408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发表于 2024-9-7 16:02: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打工辛苦争钱不易,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2

主题

378

帖子

2344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楼主| 发表于 2024-9-10 22:42: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时过五日,兴化市劳动监察大队雯丝不动!未尽法令职责?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Copyright © 2011-2014 兴化市民论坛---有深度,有温度、有热度的论坛! ()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Powered by Discuz! X3.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