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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别] 致江苏省安全生产督导5组提议函 全省飞防作业请推行强制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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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3 11:56: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红尘 于 2024-3-3 11:58 编辑


江苏省农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之形势下,大量农田的农药施用,已基本由无人机飞防作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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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飞防作业,雾粒细微,强风扩散,不仅地无遗漏,连无人机手与农田业主,常常亦于不知不觉之际,一并不加遗漏。
曾经,一外田种植大户在我地承包大量农田,常年使用弥雾机施药,却不加防护,结果回去不到两年病发,医生检查其肺部,已为农药深度损害,不治身亡。
无人机飞防作业,略有微风,四方波及,微纳之米,有肺必享。
但观当前,从无人机作业机手,到一旁加药的农田业主,对其中危害,鲜有认知,防护全无,甚或更有围观者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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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此向江苏省生产安全督导组致函,请莅临泰州指导工作的第五督导组的同志们,向省相关部门提交议案,在江苏省级层面,高度重视农田无人机飞防作业对生产人员的切身危害,强制推广生产安全必须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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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图片源自网络,不限于江苏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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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3 12:35: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省安委办】3月3日—3月13日,省安全生产第五督导组进驻泰州市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期间将受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电话:0523-86895015,受理时间:8: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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