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泰兴市公安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查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件8起抓获违法嫌疑人8名
查扣“黑气”瓶53只
典型案例
1 2023年10月27日11时许,泰兴市公安局姚王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黄某某在未取得液化气存储资质的情况下,将6只装有14公斤液化石油气的钢瓶放置在自家店内。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黄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 2023年10月27日15时许,泰兴市公安局黄桥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朱某某在未取得液化气存储资质的情况下,将15只装有14公斤液化石油气的钢瓶放置在家中。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朱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3 2023年10月27日17时许,泰兴市公安局黄桥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周某某在未取得液化气存储资质的情况下,将4只装有14公斤液化石油气的钢瓶放置在家中。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周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4 2023年10月31日16时许,泰兴市公安局黄桥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任某某在未取得液化气存储资质的情况下,将8只装有14公斤液化石油气的钢瓶放置在家中。公安机关依法给予任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
液化气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遇到火星极易发生火灾或者爆炸事故,未取得行政许可从事瓶装液化气充装、运输、销售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同时呼吁广大群众,如发现类似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拨打110电话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