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诗和远方 于 2023-7-30 10:42 编辑
兴化市教育局就民办幼儿园规范收费行为发布紧急提醒▼
兴化市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告家长书
广大家长: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效防范教育乱收费现象,避免发生退费难、卷款跑路等问题,现就全市民办幼儿园规范收费行为向广大家长作出以下提醒:
1.务必选择具有办学资质且规范办学的民办幼儿园 兴化市教育局每年都对经教育部门审批同意,具有办学资质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年检结果,请家长选择具有合法办学资质并规范办学的民办幼儿园(见附件)。
2.按收费公示内容缴费,拒绝缴纳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收费金额标准 幼儿园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幼儿园应当在主出入大门口醒目位置,常年设置收费公式栏(牌),对社会公示本园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单位、优惠政策、执行时间、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请广大家长严格按收费公示相关内容缴费,拒绝其他收费金额标准及公示以外的缴费项目。
3.明晰资金收缴渠道,自觉抵制各种不规范收费行为 幼儿园保教费应当在开学时按学期收取,每学期按5个月计收,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园收取的费用应全部纳入资金监管账户管理,不得使用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账户收取费用。民办幼儿园备案账户(扫码),主动索要正式收费票据(江苏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坚决抵制幼儿园给予的各种“折扣”、优惠预存等宣传诱惑跨学期预交费用,不要以现金或支付宝、微信转账等方式缴纳各类费用到非幼儿园备案账户,防范“卷款跑路”“退费难”等资金风险。
现将监督举报电话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幼儿园违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举报。
咨询电话:兴化市教育局 83242842
投诉电话:兴化市市场监管局 12315
兴化市教育局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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