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是由房屋征收部门给予被征收人的经济补偿。而被征收人取得回迁房后,要注意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只有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屋才是自己的,那么民法典中回迁房买卖过户需要哪些手续?上海房产纠纷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回迁房买卖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回迁房屋过户的,需要当事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申请过户登记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回迁房购买手续有哪些 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 1、凭拆迁证明和身份证签订购房合同并结算房款。 2、按合同规定交房款并取回发票。 3、凭拆迁证和购房合同等到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办理房产证手续。 4、视房屋面积大小减免部分或全部契税。 5、凭房产证和契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手续。 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这两种情况应该区别对待。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对回迁房进行买卖的,需要回迁房取得房屋的的所有权,签订买卖合同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提供房产证等的材料。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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