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兴化有深度的论坛

兴化市民论坛---有深度、有温度、有热度的论坛!

搜索
查看: 3305|回复: 0

[政府发布] 新冠肺炎更名,“乙类乙管”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2-27 06: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诗和远方 于 2022-12-27 06:44 编辑

国家卫健委26日晚发布公告: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此外,国家卫健委还指出,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隔离,不再判定密接,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你只管善良,上天自有衡量。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Copyright © 2011-2014 兴化市民论坛---有深度,有温度、有热度的论坛! ()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Powered by Discuz! X3.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