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吹塘灰找粘吧缝 于 2021-6-3 20:21 编辑
下面这张照片拍摄于2019年1月份,当时合陈镇各村的主要公路沿线都设置有此种基本农田保护大型宣传标语,可是现在想找一块都难,这两年都被镇相关部门撤除和销毁了(可能是建造公路的原因)。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之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破坏或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由县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一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档案,并抄送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标志。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都说老百姓的法律意识不强,什么用粮田开挖蟹塘、在粮田上建房搭养殖棚舍等等行为是破坏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可是很多老百姓根本就不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内容,而这些宣传标语竖在田间地头可以很好的增加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可是相关政府部门却将此宣传牌撤除销毁。 如果是因为建造公路的原因撤除的,那么公路建造好了是否应该恢复呢?有些公路造好两年了也没有看到恢复此标志牌。 当年建造一块这种宣传标语牌可能也要上万块吧?全镇可能要花费几十万,一两年时间就撤除销毁,这是不是劳民伤财违纪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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