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开发区西侧351省道(南至东西向的333省道,也就是梅家,北至西郊的王玉村和金家十字路口这一段的道路西侧(省道的外侧)),351省道南端与333省道交结处向西延伸至高邮兴化交界处,兴泰公路(231省道)国际商城向南这三处(属于开发区)最近几年一直有卖兴化大闸蟹的。作为一个在外地工作且经常回故乡的游子认为这不是什么坏事,既不在市区经营从而影响市容,又不影响交通(摊位放在非机动道的外侧空地上,而且摊位在省道的外侧)。路边卖大闸蟹一方面能为我们兴化的大闸蟹免费做广告宣传,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繁荣市场。另一方面又能解决老百姓的生活来源问题,自主创业不给政府添麻烦。更何况国家现在也提倡路摊经济。可是今年不知何故,这三处被开发区城管给取缔了。其中351省道南端与333省道交结处向西至高邮与兴化交界处,原摆摊点被开发区城管调动挖土机给整成土堆了。问其原因,不予解答。这几个路段,一直有兴化路政执法巡查,路政巡查时一直提醒摊主不要将摊子放在省道道路上(非机动车道上),放在非机动车道的外侧空地上就行,而没有取缔。兴化市汽车站向东的344国道路边和汽车站向北的231省道路边也一直有路摊卖大闸蟹的,开发区城管解释说该处不属于开发区城管管辖范围,可是楚水小学西侧的老环城省道(现在在城区了),路边也有摆摊卖大闸蟹等其他东西的,你们开发区城管怎么没有取缔?请问开发区城管,取缔以上三处路边卖大闸蟹,是市委市政府的指令,还是你们开发区城管滥用职权的部门行为。如果是市委市政府的指令,请你们开发区执法的时候拿出法律依据和相关文件,如果不是市委市政府的指令,而是你们开发区某个领导的决策,那这个领导以及你们执行者就是兴化人民的罪人,历史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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