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本人在网上发表了一帖,关于创建文明城市期间,兴化市区大牌广告继续发布卖房子广告的内容,本是无心之举,很荣幸被转载到西祠胡同论坛的微信上,帖子中提到的2个大牌广告内容今天发现已经换成了公益广告和文明城市创建的内容,虽然网友评论说没得用,从结果看,政府还是重视老百姓的一些建议的。 原文链接:http://www.xhsmlt.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38&page=1#pid16489
但是今天仍旧想质问宣传部三点:
1、是不是老百姓不指出来,这些大牌上卖房子的广告就随之任之?整个兴化城区外围,仍旧有很多这样的大牌子,堂而皇之的打着卖房子之类的各类广告。 2、文明城市创建期间,宣传部应该有统筹责任,统一有序的更换这些大牌子广告,为何有漏网之鱼!而且是这么多!有意为之还是选择性的执法? 3、宣传部是否有人贪腐以权谋私?
首先这些大牌子与“拆墙透绿”的政策相悖,有的直接设置在绿化带,遮挡视线,有的甚至存在安全隐患,后面的架子晃晃悠悠的倒下来砸到人或者碰到路灯电线杆都是隐患。建议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拆墙透绿”等口号不能光嘴上喊,文件里提,然后实际做起来又是一套。最可怕的是打着创建文明城市的口号到处违规私设大牌子,创建一结束这些大牌子就不管不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沦为部分人的非法收入。
目前随便逛了下看到的仍旧放卖房子广告的大牌子(老百姓不提,等于是你们看不到,看不到就等于没有)
上面这些图大致在王家口、关门城、北郊加油站、九角楼这些地方,之前一帖发的是城南路临城这边(城南路就目前还有大牌子未更换画面)
相信整个兴化城区,远不止这些大牌子仍旧堂而皇之上无关文明城市创建的画面,大环境上,连去乡镇的桥梁上都贴标语,这么“好的”大牌随之任之,宣传部这工作怎么做的?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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