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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2020-2021学年度学校食堂物品供应工作,确保所供食品安全、质优、价廉,现面向社会招引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范围及期限
1、学校食堂供应物品类别:猪肉类、牛肉类、冷冻品类、熟肉制品(火腿肠类)、鲜水产品(鱼类)、鲜禽类、豆制品类、调味品类、干货类、蛋品类、糕点(面点)类、酱菜类、蔬菜类、水果类、粮油类、食品添加剂等。
2、物品供应期限为壹年(2020年8月15日至2021年7月31日)。
二、供货商资质要求
1、供货商必须是能提供以上一种、多种或全部物品的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生产厂家、生产厂家代理商以及工商经营者);
2、食品生产经营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等证件,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须持有效营业执照;
3、供货商必须具备持续稳定的供应能力;
4、蔬菜类、水果类供货商须对供应的每批次蔬菜、水果进行农残检测或委托检验(综合配送商须对供应的每批次蔬菜、水果进行农残检测,不得委托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5、供货商必须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誉度,两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非主观原因除外)。
三、综合类供应商设施设备要求(现场核查)
1、自有能正常使用的冷冻库、保鲜库各60立方米以上;
2、(有食品库和非食品库,)食品库总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
3、配送场地在300平方米以上,冷库、仓库、场地及相关设施在同一地点且相对独立。
4、设立农残检测室,配置农残测试仪一台(含电脑、打印机等),配备农残检测员一名。
注:综合类供应商是指提供两类及以上的食品供应商。
四、供货商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委托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个体工商户不得委托报名。
五、报名时间: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7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兴化教育局111室(兴化大道6号),联系人:冯先生,咨询电话:0523-83242822 15861058969。
兴化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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